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對「台澎、金馬的法律地位與台灣前途解決方案」一文的後續說明(I)(中)

                    對「台澎、金馬的法律地位與台灣前途解決方案」一文的後續說明(I)(中)




在1971-1972那個時候,擅於搞謀略的尼克森與季辛吉為了「聯中制蘇」,所以在台灣問題的立場與說法產生鬆動與調整,不管是尼克森與季辛吉的真正動機或本意是什麼,我們都可以從「台灣關係法」的立法歷史與記錄中確認一件事: 「台灣關係法」是建築在美國的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台灣法律地位未定」的共識與認知之上,也就是說,「台灣法律地位未定」這個說法仍然沒有被摧毀或推翻。

老共與老K都否定或企圖否定「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 」或「舊金山和約體系」中的「台灣法律地位未定」元素,他們都企圖要推翻美國在終戰後所建立或主導的「大美和平」或美國秩序,特別是老共,他們至今仍然利用各種機會,發出否定「舊金山和約」的狂言,不斷聲稱「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種否定與聲言均已達到偏執與瘋狂的地步。

民進黨與部分台灣人持「國民主權論」,現階段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稱叫『中華民國』」,換言之,民進黨已否定「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並基本上接受了早期持「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但現在持「台灣主權演進論」[台灣的主權屬於或已屬於台灣人民] 的國際法權威學者陳隆志的主張。不過,我們認為,這種立場與主張主要是做為台灣内部的消費[如為了參加大選]之用,台灣人對此應該都心知肚明。在美國,以FAPA為首的遊說力量都持「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並一直在國會努力推動與促成「台灣人民自決」的法案或決議案。

民進黨現階段持這項立場與主張,是出於某些現實的考量,這種立場與主張當然有利有弊,但一般說來,較多的台美人是傾向於反對它 ,而且是堅決反對,他們認為,「台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台灣」這種說法是根本與致命的錯誤 。建州運動也反對民進黨與民進黨高層這些說法,不過,我們認為,在華府的政策還沒有準備調整之前,我們只能採取「彈性處理,逐步解決,不能一步到位」的策略。

在台灣現階段最明確地持 「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的政治團體是台灣建州運動,但是建州弟兄不是一群蛋頭,也非Dogmatists(教條主義者),所以我們在「台澎、金馬的法律地位與台灣前途解決方案」一文的結語部分中說:

//我們要特別指出,不管台澎金馬(甚至是南中國海的太平島等島嶼)現在的法律地位是什麼,也不管台灣現在是否已事實獨立或法理獨立,只要多數台灣人民願意,台澎金馬這個政治實體都可向美國國會申請加入美國。//

搞政治運動不能沒有理論基礎,但若搞到成天引經據典,或凡事都要去找法理或法律規範,或搞到宣稱「搞法理就可建國」,那就是走火入魔,特別是當一些底子薄與訓練欠缺的人宣稱他們半生不熟的理論是或被政治神棍奉為「絕對真理」時,那就是可怕的災難。


(待續)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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