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組「政府」,雖然可以過足「主席」與「總理」的癮,
一
在台灣與美國的台灣人與台美人的政治黨派很多,
自組「政府」的人士會有很大的壓力,
設下騙局的人士當然必須嚷嚷,
可是這樣的嚷嚷會讓他們死得更快,
二
台灣人與台美人的黨派或自組的「政府」
當然可以,而且有權。
但台灣人與台美人的黨派或自組的「政府」
當然不是。
「台灣關係法」劈頭就說: “To help maintain peac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in the Western Pacific and to promote the foreign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uthorizing the continuation of commercial, cultural, and other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for other purposes.”
什麼是”the people on Taiwan”(在台灣的人民)?
當年在「台灣關係法」立法時,參議員Claiborne Pell就對該詞進行權威的解釋: “The newly coined term of art, the ‘people on Taiwan,’ is defined under the bill to include both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and the people governed by those authorities.” (「在台灣的人民」這個詞,包括「在台灣的治理當局」
「台灣關係法」對「台灣」一詞加以定義:
我們抬出「台灣關係法」,是要向鄉親們報告: 做為台灣的政治社團或黨派,甚至是自組的「政府」,
三
從美國政府與AIT的實踐來觀察,做為「在台灣的人民」
但若宣稱自己是「政府」的組織,若欲以「政府」
四
台灣建州運動沒有宣稱自己是「政府」,
建州運動有時會前往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進行請願,
我們進一步請鄉親們讀下面這篇文章:
「美國政府與『台灣建州運動』」
(3/28/2011發表於「外獨網」)
第一部分: 「台灣建州運動」與美國政府
[一 ]
1999年七月上旬,
在那段風聲鶴唳的期間,「台灣建州運動」
[二 ]
八月中旬那次的請願,因為台海情勢緊張,
建州派向美國政府請願,
建州派那一次在AIT請願,幾乎同時,
從建州派的活動不被報導及美國海軍航空母艦戰鬥群指揮官的發言兩
[三 ]
建州派在該年七月份的請願獲得英文「台北時報」的重視,
[四]
英文「台北時報」的記者與其他記者都知道,
可能在台北的媒體記者圈中普遍都有這個疑惑,
因此,在那一天(7/23/1999),英文「台北時報」
在這時,媒體都讓錄音機靠近Sus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