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卿Daniel R. Russell所稱的「台灣自治」(Taiwan autonomy)到底是什麼? 北加州陳老先生的電子信與台灣黃先生的回應 (下)《一》

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卿Daniel R. Russell所稱的「台灣自治」(Taiwan autonomy)到底是什麼? 北加州陳老先生的電子信與台灣黃先生的回應 (下)《一》
-----Russell助卿的證詞已說明了歐巴馬行政團隊之所以要把「台灣的現狀」解釋為「台灣自治」,並不是為了那個自組的什麼「政府」[這個成天胡思亂想的所謂「政府」鎮日胡言亂語,把基層的台灣人與基層的台美人都當白痴。老實說,我們實在不想提它,只因它對我們所欲爭取的民眾進行誤導與欺騙,並因而形成我們的困擾,所以我們才不得不加以處理] ,而是為了經過普選產生的、「台灣關係法」所稱的「在台灣的治理當局」。

-----Russell助卿把「台灣的現狀」解釋為「台灣自治」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幫那個自組的「政府」的那些政治神棍來蒙騙基層的台灣人與基層的台美人,而是為了增強那個「在台灣的治理當局」的信心,因為美國政府認為,那個「在台灣的治理當局」近年來在從事台海兩岸關係的增強[建州運動對美國政府這種邏輯可以表示理解,但我們必須表示,我們不能贊同這種思維]。






台灣一名鄉親Landtree日前在給我的一則訊息說: //日前,美國新南訴訟案在在英國的台灣領地、法國的事實國家的非國家後,美國的丟出臺灣自治領,外國已經承認福爾摩莎人民 為台灣領地領有者, 有權行使領地財產不可剝奪權利 ; 已經要求福爾摩莎人民補充台灣領地領有權問題。//

這一段陳述,雖然有一部分我不知道它在說什麼,但它的確是包含了一些結論,不知我們能否請教Landtree: 這些結論是否來自某個自組的「政府」所發表的一些statements?

建州運動也要問: 美國政府何時丟出「臺灣自治領[地]」這個概念?

如果有人能證明「美國把台灣劃為美國的自治領」,那建州運動就不必那麼辛苦,不必還停留在準備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的階段,我們可以很輕鬆地直到跳到推動「台灣成為美國一州」的階段了 。[去年何瑞元先生的夫人在台灣跟一個所謂的「政府」的一些支持者說,何先生的學弟告訴他們,美國政府「已把台灣列為美國第六塊海外沒有合併的領土」。建州運動就請何先生提供證明或證據,但這因為只是不實之陳述,所以何先生當然無法提供證據。我們去年在聽到那則不實之陳述後,就公開說,若能證明美國政府「已將台灣台灣列為美國第六塊沒有合併的海外領土」,那建州派就可直接跳到推動台灣成為美國一州的階段了。可惜那只是那些政治神棍所組成的團體所編造與散播的政治神話之一而已。]

可是問題是,「美國政府丟出『臺灣自治領[地]』」這種說法完全沒有根據。

若美國政府在丟出臺灣自治領[地]」之前,建州運動連一點風聲也聽不到,或者在美國政府已把台灣列為美國的自治領[地]」之後,建州運動都還不知道 ,那我們豈不是白混了? [Landtree這幾年,應是經常接觸那些政治神棍的胡言亂語 ,所以難免墜入他們所撒下的思想迷障,而難以掙脫。]

建州運動在早期的主張與文件中,都說我們主張「台灣先成為美國的自治領地」,但近年來,我們都說我們主張「台灣先成為美國的領地」。

我們早期說「台灣自治領地」,原因是:(1)我們推定「台澎的主權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雖然美國沒有擁有台澎的主權」,既然美國是台澎主權的監護者,台灣人民就應該要求美國正式對台灣主張主權,而台灣人民則向美國要求「高度自治」,「台灣高度自治」指的是「台灣內政自主,但國防與外交事務則交給美國聯邦政府」。

早期我們之所以有這種主張,是因為考慮到台灣人有很強烈的獨立自主意識或台灣主體意識,我們有必要加以尊重。

我們必須說,我們在前面提到的Landtree那些結論若沒有經過適當的論證,是無法通過考驗的。我們希望Landtree能提供他的論證,若那些結論是來自他人或某黨派,也請Landtree提供他們的論證。

對一名負責任的政治工作者或一個負責任的政治黨派而言,重要的陳述一定要經過論證,不能信口雌黃或信口開河。[我們不是說Landtree信口開河,而是說Landtree長期接觸的那些政治神棍集團信口雌黃。]

以建州運動為例,建州運動的核心理論由三個核心命題所組成,這三個核心命題是: 「台灣的國際法律地位未定」、「從終戰至今歸屬尚未確立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台灣的安全在美國的軍事保護之中」。

許多鄉親都知道,建州運動這三個核心的命題都經過嚴格的論證,不是隨便說說的[若鄉親們不知道或忘了,請回頭找建州運動在2013年7月或8月在建州運動臉書網頁所張貼的核心論文]。





近年來,在美國成立的、由吳澧培主導的The Formosa Foundation(福爾摩沙基金會)異軍突起,雖然聲勢沒有凌駕FAPA,但也在美國國會為台灣人做了一些事,它們基本上都是民進黨在美國的外圍組織,雖然它們與民進黨沒有互相統屬的關係。

來自俄亥俄州的、親台或親台灣人的美國參議員(以前是眾議員)多年來一直都希望台灣能成為享有自治地位的政治實體[關於這件事,我們以後會進一步多說一些],他這項行動與努力當然會得到台灣人與台美人的注意,我們舉一件事為例。

在20 12年 ,由The Formosa Foundation在後面推動的、在美國國會舉辦的一項活動,在活動簡介中,就有關於Sen. Sherrod Brown的一段介紹文字,其內容如下:

The Formosa Foundation
“Ensuring Free and Fair Elections: Taiwan 2012”
December 1, 2011
U.S. Capitol Visitor Center - SVC212-210
Washington, D.C.

The Honorable Sherrod Brown (D-OH)

Sherrod Brown is the senior United States Senator from Ohio. Before his election to the U.S. Senate in 2006, he served seven terms i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and was one of the founding co-chairs of the Congressional Taiwan Caucus. Brown is a vociferous supporter of the recognition of an autonomous Taiwan. Earlier this year, Brown co-sponsored a resolution that passed in the Senate, supporting Taiwan’s observer status in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 Brown also sent a letter t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protesting “a province of China” memo.

在這段簡介中,有”Brown is a vociferous supporter of the recognition of an autonomous Taiwan.”(Brown參議員是對自治的台灣加以承認的大聲的支持者)這一句話 ,從這一句話,我們就會知道他的主張與努力。

建州運動今天指出了Sen. Brown之後,有一個自稱「政府」的所謂「駐華府代表」就又會去參議院拜訪Sen. Brown [這件事很容易辦到],然後再與Brown合照,並宣稱他們與Brown是「莫逆之交」,偽稱Brown的主張來自他們 ,他們也會宣稱Brown支持他們的 「政府」[Sen. Brown不可能支持搞家家酒的所謂「政府」]及他們的主張。這群政治神棍專門幹這種事,以便向台灣人與台美人展示他們的「工作績效」,並藉此進行募款。




有一些台灣人與台美人已經知道,有一個自組的「政府」的首腦們以及文宣工作者目前正在使盡吃奶的力氣,利用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卿Daniel R. Russell於4/3/2014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事務小組所舉辦的一項題為”Evaluating U.S. Policy on Taiwan on the 35th Anniversary of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TRA)” 的聽證會
其中的一小段證詞。


Russell在書面證詞中說:


//--------The United States has an abiding interest in peace and stability across the Strait. Toward that end, the United States supports and encourages improvements in cross-Strait relations, albeit at a pace acceptable to the people on both sides. Strong United States support for Taiwan autonomy also helps give our friends in Taiwan the confidence to strengthen their cross-Strait relations, as we have seen in recent years. -----------//[美國對台灣自治的堅強支持,也是為了幫助我們在台灣的朋友增強我們美國最近幾年來所見到的改善台海兩岸關係的努力的信心。]


Russell這一段證詞已充分說明,歐巴馬行政團隊之所以要把台灣的「政治現狀」解釋為「台灣自治」,絕不是為了那個自組的什麼「政府」[這個成天胡思亂想的所謂「政府」鎮日胡言亂語,把基層的台灣人與基層的台美人都當白痴],而是為了經過普選產生的、「台灣關係法」所稱的「在台灣的治理當局」。

其次,Russell這麼說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幫那個自組的「政府」那些政治神棍來欺騙或蠱惑基層的台灣人與基層的台美人,而是為了增強那個「在台灣的治理當局」的信心,因為美國政府認為,那個「在台灣的治理當局」近年來在從事台海兩岸關係的增強[建州運動對美國政府這種邏輯可以表示理解,但我們卻不以為然,因為我們認為美國政府神經太大條,對馬英九賣台小集團的賣台能力太過低估]。 [美國對台灣強大的支持讓台灣有信心與中國打交道,這是美國政府的邏輯與說詞。]


(待續)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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