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5月21日 星期四

台灣加入美國的路徑圖----「台灣建州運動」核心理論的第四篇論文(上)

台灣加入美國的路徑圖----「台灣建州運動」核心理論的第四篇論文(上)
(The Annexation Initiative and Road Map)
撰述人: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 周威霖
2009年1月16日
2009年2月22日第一次修訂


一、「台灣建州運動」的「美利堅世界國」想像
⋯⋯ 二、美國接納台灣加入美國的基礎
三、台灣申請加入美國的基礎
四、台灣加入美國的模式:夏威夷模式
五、台灣加入美國的模式:德克薩斯模式
六、台灣加入美國的模式:北馬里亞納群島模式
七、以「福爾摩莎自治領地」做為「台灣第一階段加入美國」的安排
八、美國仍將維持世界唯一超強的地位,美國仍是人類最後最好的希望


一、「台灣建州運動」的「美利堅世界國」想像

To the poet Walt Whitman, ----------- it was for the interest of mankind that the power and influ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be extended ------------- 'the farther the better.' (對詩人惠特曼來說,為了世人的利益,美國的力量及影響力應該被延伸,越遠越好。)
------------- Hugh Brogan, 'THE PENGUIN HISTORY OF THE USA '

「台灣建州運動」堅信,美國沒有把自己的領土侷限在現今的五十州以及關島、北馬里亞納群島、美屬薩摩亞、美屬維爾京群島、波多黎各等少數幾個屬地而不再進行擴張的理由,我們認為,這樣做違反了美國的天命與使命,也對人類的利益與福祉的促進沒有幫助。

「台灣建州運動」主張美國有權也應繼續進行「民主擴張」與「領土擴張」。

「民主擴張」指民主理念與政體的和平輸出及以軍事手段或其它非和平手段鏟除大規模侵害人權或進行種族屠殺或對外進行侵略的流氓政權,並代之以民主政體,不過,若美國欲以軍事手段或其它非和平手段為或協助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人民建立民主政體,「台灣建州運動」則認為,國際組織、盟國、相關的國家及受益的人民應分攤戰費,以免美國財政赤字增加。

美國領土的擴張,在美國歷史的發展中屬於常態,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政府多次表示它「不進行領土擴張」,則屬非常態。美國第一階段的領土擴張,是取得從大西洋到太平洋的北美洲大片土地(在美國史上稱為Manifest Destiny),在波克總統(James K. Polk)發動墨西哥戰爭、取得西南大片土地並與英國達成西北疆界劃定之後,北方人仍然不斷主張再向北進行領土擴張,包括兼併加拿大,而南方人則不斷主張繼續向加勒比海地區、墨西哥、及中美洲進行領土擴張。

美國第二階段的領土擴張,則是向太平洋地區及東方進行海外擴張,美國在取得加州之後,即開始著手進行海外擴張,逐步取得夏威夷群島、薩摩亞、及其他太平洋島嶼,做為與東方貿易往來船隻的補給站以及保護商船與漁船的武裝船艦的中繼站。

美國歷史學家透納(Frederick Jackson Turner)於1893年發表一篇文章,主張美國人民不能把自己侷限於北美洲大陸,他主張美國必須繼續向太平洋擴張,確立海上霸權,把美國的影響力伸到海外島嶼與國家。他對美國人民的號召,被海軍戰略理論家馬漢少將(Alfred T. Mahan)、參議員洛奇(Henry Cabot Lodge)、海軍部次長老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後來當了總統)、及麥金利總統(William McKinley)等人付諸行動。一直到1970年代,美國取得北馬里亞納群島做為屬地為止,美國可說是在進行第二階段的領土擴張。不過,這中間出現了小羅斯福總統所提出的「不對外進行領土擴張」的思想與政策逆流,這股逆流形成一些美國人民的思想禁錮,特別是在新英格蘭與東岸的之自由派知識份子之間,必須加以打破。

為了要與東方國家建立永久的經貿關係,十九世紀若干美國海軍高級將領、貿易商、外交官主張對台灣主張主權,使台灣成為美國的一部分,此項計畫沒有實現。後來美國與西班牙開戰,在西太平洋取得關島及菲律賓群島,包括McKinley總統在內的美國政界與軍方高層主張將菲律賓收為美國的一部分(因為台灣已成為日本領土的一部分),但遭菲律賓獨立勢力的頑抗,再加上國內反兼併的聲浪也不小(其實當年那些被稱為「反帝國主義者」的美國人,只是反對兼併菲律賓,但並不反對美國對外擴張,他們主張美國向北擴張),美國因而沒有成功地兼併菲律賓。

現在「台灣建州運動」主張,美國揚棄不符合天命或天理的「不再進行領土擴張」的乖張政策,進行「第三階段的領土擴張」,我們把這種擴張稱為「新定義下的美國天命」(Manifest Destiny with a New Definition)。

「新定義下的美國天命」的領土擴張是要建立一個「美利堅世界國」(The American Universal State),這個「世界國」除了美國現有的五十州及其他屬地以外,應該包括:

(1)加拿大,以實現歷代美國先賢的夢想,並讓美國、加拿大、及美國的阿拉斯加連成一氣,同時取得地球暖化後北極海大部分的海域與資源。

(2)太平洋領域(the Pacific Dominions),包括台灣、澳大利亞、紐西蘭在內,而台灣、澎湖、東沙島、南沙太平島則成為美國的極西邊疆。

美國必須領有台灣、澎湖、東沙、及南沙太平島,才能真正成為「太平洋帝國」或亞太國家。在十九世紀末,「紐約論壇報」的老闆里德(Whitelaw Reid)力主太平洋成為美國的內湖,他在日記上這樣說:"If to ( Hawaii ) we now added the Philippines , it would be possible for American energy to --------- ultimately convert the Pacific Ocean into an American lake, making it far more our own than the Atlantic is now Great Britain 's."而印地安那州選出的參議員貝里吉(Albert Beveridge)在參議院演說時也說"The Pacific is our ocean. "(太平洋是美國的海洋)。美國失去了菲律賓做為美國在遠東的基地與屏藩,因此,「台灣建州運動」堅信,美國必須領有台灣,這樣美國才有了完整的太平洋海域做為內海或內湖。

(3)加勒比海領域(the Caribbean Dominions),包括波多黎各與美屬維爾京群島等地。

(4)外太空若干適合人類移居的天體,美國必須單獨或與盟國共同佔有外太空,做為美國的高邊疆,並阻絕他國或敵國對外太空進行開發、佔有、或做為軍事基地。


二、美國接納台灣及其他地方加入美國的基礎

美國現在當然已非帝國主義國家,也早已不是像在獨立建國之後到南北戰爭之前那種從事領土擴張以鞏固奴隸制度的流氓國家,因此,「台灣建州運動」認為,美國今後所從事的領土擴張應基於下列幾項原則,以免帝國過度延伸或擴張而導致專橫、跋扈、內部民主倒退、衰敗:

(甲)合併白種人占多數、以基督教文化為主體、擁有民主政體、土地廣大、資源豐富、生活水準已相當高的土地,如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

(乙)合併非白種人占多數、已擁有民主政體、人口少(台灣是例外)、易於整合或同化、雖非以基督教文化為主體但願意與美國進行長期整合、位居戰略要地的地區或政治實體,如台灣。

(丙)美國展現仁善恩慈與開明進步、並以平等對待其他少數民族、提攜少數民族。

在十九世紀行將結束時,美國佔領了菲律賓,McKinley總統決心把菲律賓納為美國領土,他在給美國遠征軍司令的一份文告與指令中,揭示美國對菲律賓的「仁善恩慈的同化政策」(benevolent assimilation),他指出美國佔領菲律賓的目的,是要給菲律賓人一個良好的政府,並要確保菲律賓人的個人權利,美國要致力於「提升、教化、啟迪」菲律賓人民,他因此在文告中,要擔任綏靖與平亂的美國遠征軍在勦平菲律賓獨立軍的反抗時,必須同時進行仁政與善政,要做好經濟、文化、教育建設工作,因為美國佔領菲律賓是要給菲律賓人帶來福祉與美國的文明。

美國今後對外進行領土擴張,當然更要遵循這些開明與進步的原則與政策,以為美國新附領土的人民謀取最大的利益與幸福。

(丁)基於互利互惠、共存共榮之原則。

(戊)基於自願加入(經過自決與公投)及逐步整合之原則。

關於這一點,請大家參照「台灣建州運動」所發表的兩篇論文---------------「台灣人民自決與台美整合、台灣建州」及「民間版第一階段台美整合計劃大綱」。

(己)在自由、民主、人權保障、實施法治的基礎上。這是美國的強項,也是台灣人民與世人的期待與願望。

(庚)基於「自然權利法則」與「自然疆界法則」。

台灣是美國太平洋領域西沿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灣是美國的太平洋領域西側的自然疆界,美國得基於此項認識與信念,將台灣納入版圖。

在美國領土擴張的幾個階段中,美國的諸多先賢都以「自然權利說」與「自然疆界說」做為擴張的理由,而不是根據什麼法律或國際法。例如,首任財政部長漢米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認為,美國人擁有「自然權利」擴張到密西西比河流域並使用密西西比河及其各支流做為航道。又例如,亞當斯總統 (John Adams),他說「大自然的手指指出」美國人有權擁有及控制今天美國大陸本土的西北地區。

美國先賢們,如亞當斯總統,更是根據「邏輯法則」,把海外的領土擴張視為「邏輯之必然」或「符合邏輯之取得」(logical acquisitions)。美國先賢們把那些被取得的海外領土視為美國大陸本土的「天然的附屬地」(natural appendages),他們這種海外擴張的主張是基於這種擴張是「聯邦本身的延伸及不可或缺的」信念("indispensable to the continuance and integrity of the Union itself"),美國先賢們看到了「政治及物理地心吸力的法則在運作這些擬被美國兼併的海外土地被吸向美國大陸本土」("laws of political as well as of physical gravitation" at work pulling them toward the mainland"),美國人因此無法把目光移開,必須兼併這些土地。

美國開國先賢們把這些欲兼併的海外土地視為「自然的領地」(natural dominion),美國人確信美國是「地球與人類最後最好的希望」、「美國在人類歷史中有特殊的位置」、「美國人被上帝所揀選,負有特殊而神聖的使命」,確信他們被「神聖的上天」(Divine Providence)命定要擁有這些海外領土,「台灣建州運動」完全認同這些信念。

(辛)基於維護世界和平與秩序的需要。

兩個世紀以來,美國國家與外交政策的指導原則是:一個強大的美國的存在有益於人類與世界,而美國的衰弱不僅讓美國人蒙羞,也讓共和主義與民主主義本身及世人蒙羞。

台灣成為強大的美國的一部分,是東亞與西太平洋各國人民最大的利益與共同願望,若容忍中國佔領台灣,東亞與西太平洋的和平秩序將蕩然無存,日本將必須大規模建軍,東亞各國將活在中國威脅之下,美國合併台灣,它就能成功地與永續地成為亞太國家的保護者,而這將受到亞太各國的衷心歡迎。

(壬)基於美國的天命與使命。

美國具有文化及政治的優越及道德的秀異,他有義務、責任、天命及使命,將其理念、價值、制度傳播到世界各地,讓世人共享與實踐。毫無疑問地,美國有天命及使命來合併台灣,而台灣人民若拒絕接受美國的合併,那就如當年的菲律賓人一樣短視與自暴自棄。

「台灣建州運動」和美國人民一樣,相信一種基於美國文化規範的普世進步觀念可以被適用於全人類,而「改善世界」的政策就是美國進行對外擴張的道德基礎,在這種基礎上,「美利堅世界國」的建立完全具有合理性與正當性。

(癸)基於人道與人權考量。

台灣是民主政體,不能被中國併吞與統治,台灣是美國的解放地與保護地,美國有政治與法律的責任及道德的義務,對台灣前途提出符合台灣人民利益的安排並經台灣人民做最後的同意,不能任由台灣人民活在中國威脅與併吞的恐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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