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

回應Hubert: 台灣人要怎麼做,才能要求或期待美國來盡保護台灣人的義務或責任?

       回應Hubert: 台灣人要怎麼做,才能要求或期待美國來盡保護台灣人的義務或責任?

建州運動在3/24/2014發表「以和平、霹靂與終極手段來建立與運轉『民主自衛機制』的台灣青年學生為人類的民主發展寫下光輝的新頁」一文,有一名叫Hubert的台灣鄉親做了如下的回應與評論:

//還是跳脫不出ROC體制的框架,如何將在台灣中國人與依附體制內吃香喝辣的台灣人請回中國才是根本之道,否則還是國共聯合欺壓台灣人的政權,還是犧牲後進年輕人罷了!所有ROC在台不合法之行為與政權之正當性(流亡政府),相信多數台灣人都知道,再講說更多言論,不如請美國盡其義務與行動,才知道”行”才可以不可以,否則空於言論再20年也是無濟於事,要如蘇聯對烏克蘭之行動,才知結果,不是嗎?//

我們現在簡略地加以回應(若要正式回應,至少需要兩篇長文):




建州運動在尋求總體解決台灣的問題時,所採取的不是一步到位的策略,我們採取的方式是,分階段完成任務。現階段我們設定的目標是,先與台派、獨派、維持現狀派組成「聯合陣線」,先保住台灣,不讓台灣進一步向中國傾斜,不讓「傾中賣台」的黑暗勢力把台灣推過「淪入中國地獄或中國勢力範圍的不歸點」。

我們現在設定的目標是,台灣先成為美國的領地,這是為了確保台灣的安全,但同時又沒有把「台灣獨立建國」之門關閉[因為在未來第二階段的公投,才會決定台灣到底要「成為美國一州」或是「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在中華邪惡帝國黑暗勢力仍然不斷竄起的今天,建州派希望支持與推動「台灣獨立建國」的台灣人與台美人能接受建州派的大戰略與策略[支持與推動「台灣獨立建國」的台灣人與台美人可以把「台灣成為美國領地的方案」視為迂迴獨立建國的策略],越早越好,越快越好。

只要台灣能加入美國 ,那麼至今仍然實際在治理台灣人民的「中華民國建制」(ROC Establishment)就會自動退席。

在小布希執政時期,他的國家安全會議亞洲部資深主任韋德寧說: 「中華民國是一個多年來未決的問題」。

我們認為,這個事實上仍然存在的「中華民國」仍會在事實上存在一段時間,即便就「台灣關係法」而言,它已不存在或不被在法律上承認。

建州派認為: 除非美國要解決這個問題,否則台灣的任何政權或政黨都無力解決這個問題。建州派因而不願將精力或心思放在對這個問題的吶喊上,而是放在帶領台灣人民往「加入美國」的道路前進,若這個目標完成,「中華民國建制」及其所有的象徵自然就會消失在我們的眼前。




要美國盡其義務?

美國政府與美軍不是我們台灣人可以揮之即來或呼之即來的,台灣人千萬不要存有「自己就是有資格等待白馬王子來吻來救的睡美人」的浪漫想法,也千萬不要存有「自己就是一名即將被王子拯救,可以脫離邪惡的後母虐待的Cinderella」的小女子綺夢。

如果您想讓美國來盡保護台灣的義務,建州派希望您或建議您:

(1)服從美國的世界大戰略。

(2)在全世界協助美國,維護美國的利益以及維護美國的世界領導權。

(3)親美並支持與共同推動「台灣建州運動」所主張的「台灣加入美國的方案」。若多數的台灣人民認同與支持「台灣加入美國的方案」,您才能合理地期待美國政府與更多的美國人民會增強武力保台的意願與意志,您才能合理地期待美國政府與多數的美國人民會在台灣遭受中國的威脅與武裝攻擊時,把台灣視同美國的領土那般地保衛台灣。

若您不願那麼做,那我們建議您:

(4)每天燒香拜佛或每天禱告上帝,希望諸天神佛或唯一的真神能保佑美國,讓美國永保富強與壯大,讓美國的孤立主義退潮,讓華府”Light Footprint”(少留足跡或減少介入)的外交政策可以緩解或拋棄,讓美國「重返東亞」的承諾可以兌現,讓「台灣關係法」Section 2(a)(6)所載的義務(美國的政策是要維持美國[在西太平洋]抵抗將會危害「在台灣的人民」 的安全或社會或經濟的制度的武力進犯或其他形式的脅迫)能被忠實履行。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附錄:
Sec. 2(a)(6) of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reads:
a. It is the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6)to maintain the capac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resist any resort to force or other forms of coercion that would jeopardize the security, or the social or economic system, of the people on Taiwa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