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答覆鄉親楊佛子先生8/15/2014的來函

答覆鄉親楊佛子先生8/15/2014的來函


楊先生問: 「請問一下,這裡所說的「台灣人民」是指什麼人?日本投降前的「台灣人」和戰後從中國來台灣的「中國人」都包括在裡面嗎?他們都有資格參加所謂的「公投」嗎?」

我現在直接與簡略地答覆:

(1)除非有其他的特別說明,否則建州運動所指的「台灣人民」就是the people of Taiwan,它指「擁有所謂的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合法住民」,這類人士包括楊先生所指的「日本投降前的『台灣人』」(包括原住民與老住民)及其後裔、「戰後從中國來台灣的『中國人』(新住民)及其後裔,不管他們現在是居住於台灣或海外。

在終戰後,從中國以外的地區移居台灣並已取得所謂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也稱為「新住民」,在台灣開放與自由化之後,開始從中國、東南亞及其他地區移入台灣的人,我們則傾向於稱她們或他們為「新移民」。

在終戰後,取得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的國籍、但沒有宣佈放棄所謂的中華民國國籍、且仍在台灣設有戶籍者,我們也認為他們或她們是「台灣人民」的組成份子。

(2)除非有其他的特別說明,否則建州運動所指的「台灣人」通常指「認同台灣、反對台灣與中國進行任何形式的政治聯合的人士」,這類的人士包括主張或贊成「台灣加入美國」、「台灣獨立建國」、「台灣回歸日本」或「台灣永遠維持現狀」的人士,我們常把這類人士稱為Formosans,他們或她們可以是楊先生所指的「日本投降前的『台灣人』及其後裔,也可以是他所指的「戰後從中國來台灣的『中國人』」(新住民)及其後裔,他們或她們甚至可以不必擁有所謂的中華民國國籍,更可以不必居住於台灣或澎湖。換句話說,建州運動所指涉或定義的「台灣人」與政治認同有關,但這種認同排除了對中國的認同。

(3)只要是我們所指的「台灣人民」,在未來的台灣人民自決及台灣前途公投時都有權參與或有資格投票,有少數的政治邊緣人士所組成的團體主張在台灣人民自決與台灣前途公投時,應把戰後從中國移居台灣的人士(新住民與新移民)及其後裔排除,但建州運動的做法與這些邊緣團體不同。

(4)建州運動所理解與指涉的「台灣人民」與參加「台灣關係法」立法的美國眾議員與參議員所理解與指涉的「台灣人民」相同。

簡答之後,我再增加一些相關的說明:

(5)在1952年簽訂與生效的「台北和約」[Taipei Treaty,建州運動常稱它為「日蔣和約」,而不稱其為「日中和約」]的第十條這麼規定: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present Treaty, national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e inhabitants and former inhabitants of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nd their descendents who are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ch have been or may hereafter be enforced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這項規定十分重要

因為它處理了楊先生在信中指稱的「日本投降前的『台灣人』」的國籍問題。由於台灣法律地位未定,所以這項規定指出,"former inhabitants of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nd their descendents who are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ty"也將被視為[被法律擬制為]「中華民國國民」。這種對「終戰前的台灣人及其後裔」的國籍安排,只是權宜性的政治安排,否則他們都將變成無國籍人,其次,這項規定只是為「台北和約」的目的而設,在其他的國際性條約或文件就不一定如此

今天有些台派的團體指出,「終戰前的台灣人及其後裔」並非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民」,這種說法並沒有錯,它至少是有「台北和約」做為依據的,即便該和約已失效。

(6)台灣關係法(TRA)是規範美國人民(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與「在台灣的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POT)之間的根本大法,POT包括「在台灣的治理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GAT)以及「被GAT所治理的人民」(the people governed by those authorities, PGTA)。

TRA中的「台灣」一詞包含若干元素,其中兩項是the islands of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台灣島以及澎湖群島,台灣島當然包括台灣本島與它所有的附屬島嶼)與the people on those islands(PTI,在這些島嶼上的人民)。

建州運動認為,PGTA或PTI都可參與未來的台灣人民自決與台灣前途公投。

有些台派人士或團體認為,只有「終戰前的台灣人及其後裔」才能或才有資格參與未來的台灣人民自決與台灣前途公投,他們注意到,中國人已在大量移民台灣的現象與事實,他們的憂慮也不是沒有道理,但建州運動有信心,在未來的台灣人民自決與台灣前途公投中,「台灣加入美國」這個選項會以絕對多數勝出,其中一項理由是: 雖然有不少從中國來的第一代「新住民」以及許多不久前才從中國來的第一代「新移民」搞「反獨促統」,但當他們面對「台灣加入美國」這個選項時,建州派有理由相信,他們之中的多數也會把票投給「台灣加入美國,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這個最理想的選項。若有人認為,我們的說法不正確,那就是把從中國來的第一代「新住民」以及不久前才從中國來的第一代「新移民」都看成是沒有「美國夢」的笨蛋。請讓我提醒大家,雖然習近平在侈談什麼「中國夢」,但現實是,中國人正在上演大量移民海外的移民潮或逃亡潮,他們之中絕大多數都是移民美國或正在計劃移民美國的聰明人[我們這麼說,並不表示,建州運動主張或贊成台灣無限制或大量地接受中國來的「新移民」]。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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