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同樣的歷史,由於不同的立場與利益,所以做了不同的選材與編寫,也因此有不同的版本與解釋

同樣的歷史,由於不同的立場與利益,所以做了不同的選材與編寫,也因此有不同的版本與解釋​



只要您是社會菁英、受過歷史學的訓練、或者您是政壇的活躍人士,您就一定知道,同樣的歷史,由於不同的立場與利益,所以做了不同的選材與編寫,也因此有不同的版本與解釋。

以對台灣有施政權(但沒有主權)的政權或政府來說,老K所組建的政府總是自稱「中華民國政府」,雖然在「台灣關係法」下,已不再有所謂的「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政府」,話雖如此,做為「中華民國」的象徵的所謂「憲法」、「國號」、「國旗」與「國歌」,仍然在台灣實際存在與運作,台灣人至今仍然無法將那個體制與那些符碼加以排除,美國政府至今也還沒有把這個棘手的問題加以解決的準備或跡象。在小布希主政的時代,他的第二任國家安全會議亞洲部資深主任Dennis Wilder就曾說: 「中華民國是一個多年來多年來未決的問題」。這就造成在美國的法律上不存在所謂的「中華民國」、但所謂的「中華民國」的體制與象徵卻還實際上在台灣存在與運作的奇特現象,這完全沒有邏輯可言。

很顯然,在政治場域中並不講或不崇尚邏輯,倘若邏輯學家所定義與理解的邏輯能在政治領域中存在,它的存在也很微弱或脆弱。倘若「邏輯」能在政治領域中存在,它也有一套與純邏輯不同的法則,但到底它是一套什麼法則呢?建州派的領導層當然知道,只是不能明說,不能宣揚,也不能實踐,倘若我們對那套法則加以宣揚與實踐,那台灣的政治倫理、品質與風氣,只會更加惡化。



在台灣 ,有一派的說法是,現在的國民黨政權仍是流亡政權,我們必須說,對不少台灣人與台美人而言,這種說法是政治正確,所以建州運動不反對也不會反對這種解釋或說法。

但我們的正式立場是: 我們沒有也不會支持這種解釋或說法。

理由是,這樣會造成一種難解的矛盾,道理很簡單,因為在現階段曾經執政的民進黨是一個有再度執政的可能的「台灣人政黨」(「台灣人」指認同台灣的台灣住民,無分族群或所謂的籍貫),倘若它再度在大選中獲勝,並再度組建政府,再度成為「台灣關係法」下的「在台灣的治理當局」(但它在台灣卻還會以「中華民國政府」的名義運作),在這種情況下,台灣人還能稱它為「流亡政府」嗎?當然不能,因為它也是由同一群選民所選出的。若由A組選民透過選舉,給予天命,而組成的B治理當局被許多台灣人與台美人稱為「本土政權」,具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但同樣由A組選民透過選舉,給予天命,而組成的C治理當局卻被許多台灣人與台美人稱為「流亡政權」,而不具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與合法性,這樣看起來,似乎存在著難解的矛盾。 ---Read More---

為了解決這種矛盾,建州運動自成立以來,就以「台灣關係法」為解釋的標準,我們對經過普選所產生的、對台灣有施政權的政府,一概稱為「在台灣的治理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GAT),這是「台灣關係法」所使用的正式稱謂。



台灣建州運動理解到許許多多的台灣人與台美人對「中華民國體制」 、老K所組建的GAT、所謂的「中華民國」與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 」感到極端的不舒適的現象與事實,所以我們主張: ---Read More--- 在美國所認為的適當時機,藉由美國國會的立法,台灣人民透過兩階段的自決與公投,以和平的方式,讓台灣加入美國,先成為美國的領地,以後再決定是建州還是建國。

只要台灣加入美國,我們台灣人與台美人感到極不舒適的「中華民國體制」、所謂的「中華民國 」與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等惱人的存在都能加以排除。

對於現在有幾名台灣人與台美人自組的所謂「政府 」前往台灣的南投草屯去從事某種行動,他們稱現在的GAT為流亡政府,宣稱自己所組的「政府」為「合法政府」,建州運動必須指出: (1)我們對該所謂的「政府」的特殊邏輯及歷史解釋能加以理解及尊重,但我們卻不支持他們的邏輯與歷史解釋,我們同樣地也不支持(甚至是反對)ˇ那仍以「中華民國政府」自稱的集團的特殊邏輯及歷史解釋。(2)我們現階段只根據「台灣關係法」的條文與宗旨與精神、最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最大利益、及美國最大與最長遠的國家利益來行事。(3)我們現階段支持並樂見民進黨再執政,但我們希望台灣人民與台美人不以民進黨執政為滿足,我們要在台灣人盡力守住台灣的同時,能支持建州運動所提出的主張,讓台灣朝加入美國的方向前進 。



建州運動對台灣主權歸屬的認知是: 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所以我們對「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的台灣大歷史的解釋是: 台灣從日領與日治時代,步入了「準美屬時代」,但尚非「美屬時代」。

因為台灣現在尚非「美屬時代」,所以台灣建州運動才提出台灣前途的第一階段解決方案: 台灣應該成為美國的領地。

在「準美屬時代」,美國是台灣的宗主國(suzerain),台灣是美國的vassal(美國對台灣擁有suzerainty,而非sovereignty),美國是guardian,台灣是ward,美國是台灣的protector,台灣是美國的protectorate,美國是patron ,台灣是client。但請鄉親們注意,美國與台灣這種關係是台灣建州運動對歷史的解釋,這種解釋是從美國政府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在台海事務的政策與實踐上推論而得,而非根據美國立法部門的決議或美國行政部門的主張或聲明。建州運動的領導層不會裝神弄鬼,假美國之名,宣稱美國政府授權或授意我們進行這種解釋。建州運動的觀點是,若多數台灣住民與台美人認為我們的詮釋比較有道理且比較能被接受,那我們的詮釋就有權威性且能逐步產生影響力。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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