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結
有了上述的三點認識再來品嘗一些關於台灣前途的議論,讀者就可以
【附註】
1、聯合國的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
2、“美軍”西南太平洋戰區元帥麥克阿瑟發佈之《第一號命令》:
“一、帝國大本營遵奉日皇指之指示,並依照日皇代表日本
“甲、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之法屬
“……
“己、上述各司令官為惟一當權接受投降之盟邦代表,所有日本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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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國於1950-08-28向聯合國安理會的說明:以下文字
ltn.com.tw/news/opinion/paper/
“1950年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長周恩來向聯
出了“美國侵略台灣”的控訴,控告美國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
權,要求美國陸海空軍撤出台灣。
“1950年8月25日,美國向安理會做如下說明:
‘美國的行動對該島地位未來的政治解決,不預存立場,此
“1950年9月20日,美國行文要求把台灣問題列入聯合國
“1950年9月29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決議,將中華
“1951年9月4日至9月8日,對日和約會議及簽字儀式在
4、這個時期(1949~1996)的中華民國已經不再是“中國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
第三部分
洪哲勝注意到「台灣人民在國際法上擁有自決權,卻因中國惡霸的阻
建州兄姊們與長期來建州網頁閱讀與研究的鄉親與政治觀察家們,都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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