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建州運動第二個核心理論----台灣與澎湖的主權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上)

 台灣與澎湖的主權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上)


撰述人
周威霖(「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
2008年3月21日出版
2009年2月22日第一次增補
I. 「台灣建州運動」的核心理論與認知
II. 美國是太平洋戰爭的戰勝國,是台灣的真正解放者
III. 在太平洋戰爭期間,小羅斯福總統的戰後世界佈局與台灣處置
IV. 中國國民政府部隊代表盟軍接管台灣及蔣介石統治集團流亡台灣
V. 韓戰爆發後,蔣介石在台灣重建的「中華民國政府」獲得對台澎的施政權

VI. 被日本放棄的台澎主權至今仍被置於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下
VII. 美國無意對台澎主權歸屬進行法律解決與安排
VIII. 太平洋戰爭結束後,美國政府在台海事務上的實踐
IX. 結語

I.「台灣建州運動」的核心理論與認知

從1994年開始推動的「台灣建州運動」,其核心理論與認知之一是:台澎的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台灣的安全至今仍在美國的軍事保護之下。此核心理論自1994年起,就不斷出現在「台灣建州運動」對外所發佈的聲明或文件、對外所散發的說帖或文宣品,也出現在它的網站及其他網站的政治論壇之上。本論文則是整理與匯集過去我們所發表的文章、聲明與文件中的有關內容所做成。

在2000年代才出現的台灣某一小黨派,其理論的開山祖宣稱「美國握有台灣的主權」(該小黨派雖宣稱要走向「終極獨立建國」,但獨派陣營某一宗派沈姓領導人卻指出,該小黨派的理論開山祖們宣稱「台灣被美國置於中國的航道上」,而且他們也從不否認他們存有「台 灣應該被置於中國的航道上」並以此做為美國對台灣前途的終極解決方案的構想),該理論基本上是承襲「台灣建州運動」的核心理論,雖然他們曾對台灣法律地位問題進行了獨立的研究。

美國知名的台海事務專家林蔚 (Arthur Waldron) 與譚慎格 (John J. Tkacik) 於2002年9月19日在「華爾街日報」 為文,題目是「一中政策的意涵究竟是什麼」。他們指出,美國國務院的法律顧問曾表示,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未定,事隔那麼多年,台灣的法律地位至今仍然未定,美國過去對中國所說的都沒有改變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的狀態,因此,「做為台灣人民的最終權利的監護者」 (原文是 "as custodian of the ultimate rights of the people of Taiwan"),美國在台海事務上始終表現得十分負責。他們又指出,先前被日本統治的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被交給美國,而從那時起,美國未曾將它移交給任何人」。

林蔚與譚慎格二位專家學者在2002年使用的「台灣人民的最終權利的監護者」這項說法,雖然在概念上與我們所說的「台澎主權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不盡相同,不過,這已是近年來我們所發現的與我們最接近的說法。

此外,就我們的記憶所及,在1947年,魏德邁將軍 (Gen. Albert C. Wedemeyer) 被杜魯門政府派往中國、台灣、韓國,進行政治、經濟、軍事、心理調查,在他1947年8月17日呈給馬歇爾國務卿的報告中,就「台灣由聯合國託管,台灣人民自決」一事,他表示,「現在有跡象顯示,台灣人對美國監護或聯合國託管,是會接受的」("There were indications that Formosans would be receptive toward United States guardianship and United Nations trusteeship."),這裡魏德邁將軍所使用的「美國監護」("United States guardianship") 一詞,可以說,可能更接近本文所使用的「政治監護」。

2007年5月29日,陳水扁總統與華府「全國記者俱樂部」進行一項視訊會議,他表示,他在剩餘的一年任期內,「必須根據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強烈構築我們國家的主權、尊嚴與安全的確保」。陳總統這段話要如何加以解讀呢?他是不是意指台灣的主權在美國的監護之中,而台灣若要構築國家,就必須去跟美國要主權,即使他經常說「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II. 美國是太平洋戰爭的戰勝國,是台灣的真正解放者

「台灣建州運動」的一項核心認知與論述是:「日本偷襲美國屬地夏威夷,美國對日宣戰,美國擊敗日本,解放了包括台澎在內的日本所統治或佔領的太平洋島嶼」。這項符合歷史事實的論述是「台灣建州運動」用來回應與對付國民黨統治集團所炮製的「中國對日抗戰八年,打敗了日本,光復了台灣」的偽論述。

1941年12月7日,日本帝國聯合艦隊偷襲珍珠港,翌日,美國對日宣戰,展開了將近四年、慘烈而血腥的「太平洋戰爭」,由於美軍與日軍在太平洋地區及其他地區血戰,美國終於力克強敵,解放了包括台澎在內的日本統治或佔領的太平洋地區島嶼。

正如小羅斯福總統的哲嗣艾略特 (Elliott Roosevelt) 在其回憶錄中的轉述,小羅斯福告訴艾略特:盟國對日戰爭的勝利,百分之九十八憑藉的是美國的人力、軍力、與資源。

也正如1950年代末期,美國副國務卿赫德 (Christian A. Herter) 在給參加美國與中共政權「華沙會談」的美國駐波蘭大使畢恩 (Jacob D. Beam) 之訓令中說的,「台灣從日本統治中被解放,主要是由於美國在遠東的軍事存在」。這個訓令是要駁斥中國的談判代表,中方口口聲聲說「美帝國主義佔領台灣,干涉中國內政,台灣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因為美國戰勝日本,台灣才能從日本手中被解放,老實說,台灣就是美國的戰利品,有待美國處置,容不得檢便宜的中國人來說三道四。

在中國內戰中戰敗的蔣介石統治集團於1949-1950年,在台灣重建「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建立統治台灣的正當性,乃編織他們「 打敗日本,光復台灣」 的神話,不過,連蔣介石本人有時也不得不承認那只不過是一項謊言。

蔣介石流亡台灣、在法律地位未定的台灣重建「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對抗中共,他延聘前「支那派遣軍」的日本皇軍將校組成「白團」,為他訓練部隊。

可是平常聽慣「中國八年抗戰,打敗日本,光復台灣」這類謊言的蔣介石子弟兵卻對蔣此項作為大惑不解,甚至認為蔣的腦筋可能有問題,蔣的子弟兵認為,日本軍人只是中國軍人的手下敗將,如今蔣卻聘請這些中國人的手下敗將來教導與訓練他們,真是莫名其妙。

蔣介石為了讓那些無知自大的子弟兵服從「白團」日本教官的教導,迫不得已,只好對他們吐露實話,蔣說,「你們真以為對日抗戰的勝利是我們打贏的嗎?不是的,老實說,我們抗戰的勝利----- -, 一半是靠美國的援助才有如此僥倖的勝利,難道日本真是我們打敗的嗎?」

「台灣建州運動」正確掌握史實,並從1994年起開始宣揚「美國擊敗日本,從日本手中解放了台灣,也拯救了中國,使中國免於被日本佔領與統治」這個論述,此論述還原了史實,幫助老一輩台灣住民恢復了歷史記憶,對被蔣介石統治集團蒙蔽及愚弄的台灣住民逐漸產生了啟迪及振聾發聵的作用,並對台灣若干黨派及台灣住民的思維逐漸產生影響。


III. 在太平洋戰爭期間,小羅斯福總統的戰後世界佈局與台灣處置


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的頭一兩年, 美國政府與軍方積極謀劃進攻、佔領、及託管台灣,不過,此計劃爾後遭到重慶方面的中國政府以及以麥克阿瑟將軍 (Gen. Douglas MacArthur) 為首的一股美國軍方勢力的挑戰、干擾、與反對,最後,由於小羅斯福總統的戰後世界佈局、小羅斯福在國內政治的考量、太平洋戰區與中國戰區戰局的轉變、美國軍方對在台灣開闢戰場的戰損評估-----------等等錯綜複雜的因素,導致海軍作戰司令金恩上將 (Adm. Ernest J. King) 所堅持的「鋪道作戰計劃」 (Operation Causeway) 被擱置,美軍跳過台灣, 由中線美軍攻佔琉球,而南線美軍則攻佔菲律賓。

由於美國對日宣戰,重慶的中國政府當時已合理預估日本終將被美國擊敗,因此,在中日戰爭末期,重慶政府逐漸展露中國人對外擴張的野心,它企圖在美國的羽翼下,把手伸向台灣、琉球群島、香港、蒙古、東土耳其斯坦(中國人稱為新疆)、圖博(中國人稱為西藏,藏人認為它包括烏藏、安多、康等三區)等地,蔣介石人馬毫不忌諱的向小羅斯福及他身邊的重臣表露他們的領土野心,這種領土擴張的野心本應受到「大西洋憲章」的節制,但由於這與小羅斯福對戰後中國的角色的安排在某種程度上有契合之處,因此,蔣介石及其人馬得以遂其部分的野心。

小羅斯福戰後的佈局是:一方面,扶植蔣介石與宋美齡,讓中國成為民主政體與基督教國家,以宏揚美國 價值,並在中國境內阻止中共勢力之蔓延,另一方面,扶植蔣介石中國,使它成為與美國、蘇聯、英國、法國並列的「五強」,成為維護世界與區域和平的五根支柱之一,並對外牽制日本與蘇聯,使日本不再是危害世界與美國利益的惡勢力,也使蘇共及國際共產勢力無法在東亞擴張。

因為小羅斯福有意扶植蔣介石與蔣介石中國,因此,當重慶政府把手伸向台灣時,小羅斯福乃決定滿足重慶政府之要求,無暇顧及台灣人民之意願與感受。小羅斯福當時還有一項顧慮,因為當時有情報顯示,侷促於重慶一隅的中國國民政府在日軍凌厲的攻勢下,難以為繼,朝不保夕,傳出了要與日本進行和談的風聲,小羅斯福為了拉把蔣介石、鼓舞及穩住重慶政府,乃以台灣為犧牲品,作出要在戰後把台灣送給中國之承諾。

美國政府雖然準備在戰後把台灣送給中國,但是美國政府與重慶政府卻有一項共識,亦即日後遠東有事時,美國有權使用台灣的基地,這項共識及密約於1950-1970年代在美國政府的實踐中獲得驗證。


IV. 中國國民政府部隊代表盟軍接管台灣及蔣介石統治集團流亡台灣

1945年8月6日與9日,美軍分別在廣島與長崎投下原子彈,日本人死傷慘重,日本帝國不得不於8月14日宣佈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東京灣的美國密蘇里號戰艦上對著盟國代表正式簽訂降書。

同年9月7日,盟國於東京建立遠東盟軍總司令部,由麥克阿瑟將軍出任統帥,對日本進行軍事佔領與統治,但被美國總統杜魯門任命的麥帥已於數日前,即9月2日,發出一般命令第一號。

根據該第一號命令, ---Read More--- 盟軍總司令部命令蔣介石的國民政府部隊代表盟軍接管台灣與其他被指定的地區,10月25日,在聯合國成立之後的數小時,蔣介石所命令的陳儀在台北舉行受降儀式,被美國機艦載運來台的陳儀部隊在盟軍代表的陪同與見證下,代表 盟軍接管台灣。

然而,在陳儀接管台灣之當日,他卻宣稱,從該日起,「台灣澎湖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置於中華民國主權之下」。

陳儀之聲明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是片面、非法、沒有國際法效力的,亦即該聲明並不產生台澎主權移轉之效力。關於這一點,我們必須指出,英國外交部在1946年8月31日曾做出反應。英國政府表示:「關於台灣島之轉移中國之事,英國政府認為仍應按照1943年12月1日之『開羅宣言』,同盟國該項宣言不能自動將台灣主權由日本移轉給中國,應等到與日本訂立和平條約或經其他正式外交手續之後才可以,因此,台灣現在雖然已經被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仍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在陳儀接管台灣之後,即在1946年,中國的國共內戰再起,1948年,戰局 急轉直下,蔣介石開始秘密策劃流亡台灣,而美國也進一步思索如何解決日益惡化與複雜化的台灣問題。

在蔣介石統治集團兵敗如山倒、共軍席捲大半個中國時,葉公超等知美人士在蔣介石政府內部的會議中發言,主張「撤守」台灣,理由是美國一定會保護台灣,不讓台灣落入共產黨之手,中國京津、上海一帶的民眾由於知識水平較高,對美國比較了解,因此也大批流亡台灣,因為他們之中有很多人認為台灣根本就是美國的佔領地,美國不會放棄台灣,這些中國人對美國的了解雖不完全正確,但也不離譜。

有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美國國務院的「中國通」Philip Sprouse 於1949年4月13日給國務卿艾奇遜的的一份備忘錄獲得印證,Sprouse指出,蔣介石集團相信華府把台灣視為美國在西太平洋防衛鏈重要的一個環節,也相信美國永遠不會讓台灣淪陷 ("Chiang's group believed that Washington considered Taiwan 'an essential link in its western Pacific defense chain' and that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ever let the island go under."

蔣介石統治集團部署「撤守」台灣,美國方面雖沒有出面強力阻止,但也不是沒有加以質疑。

例如,美國在華聯合軍事顧問團團長巴大維 (David D. Barr) 將軍就認為「台灣是美軍從日本手中解放出來的,雖然『開羅會議』時有歸還中國的協議,但在對日和約尚未簽訂之前,其主權屬誰,並沒有法律的依據,今蔣介石即欲據為己有,做為撤退海空軍的基地,似乎有僭越之嫌。」

巴大維將軍認為,蔣介石在盟國對日和約尚為簽訂之前,即欲將台灣據為己有,有僭越之嫌,關於這一點,蔣介石本人心知肚明。1949年1月5日,蔣介石任命的陳誠出任「台灣省主席」,陳於就職時宣稱,要「使台灣成為一個復興中華民族的堡壘,來擔負復興中華民族的使命」,蔣在1月13日發出電文告訴陳:「台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不過為我們一個託管地帶性質,何能言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基地」?

我們今天讀蔣經國所寫的「風雨中的寧靜」,可看出蔣氏父子在流亡台灣 之後到韓戰爆發前那一段風雨飄搖、朝不保夕的時期中,也很清楚地知道他們身處法律地位未定的台灣、隨時都可能會被美國趕出台灣的尷尬、焦慮與痛苦。他寫道:「近來台灣地位問題以及聯合國託管的謠言甚囂塵上,蔣中正認為是英美恐我不能固守台灣,為共匪奪取而入於俄國勢力範圍,使其南太平洋島嶼防線發生缺口,亟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而英國在幕後積極慫恿。」他又寫:蔣中正誓言,「余必死守台灣,絕不能交歸盟國」。

從蔣介石父子的「交還」與「交歸」之說,可以見證他們十分清楚當時他們流亡及佔領的台灣在國際法上並不屬於中國或中華民國,這就難怪在韓戰爆發後,在台灣逐步站穩腳步的蔣介石,於與美國政府磋商「美蔣共同防禦條約」期間,一直訓令駐美大使顧維鈞及外長葉公超趁機跟美 國國務卿杜勒斯吵著要美國政府承認及接受「中華民國」對台灣與澎湖的主權主張。

1949年12月,在中國內戰中被擊敗的蔣介石率領軍民流亡台灣,並於1950年3月,在國際法律地位尚未確立的台灣重建「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政府」。

在蔣介石流亡台灣之前後,大約從1948年到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前那段期間,美國政府一直在苦思及尋找解決台灣問題之策,但始終舉棋不定,不過,基本上,等待中國政局塵埃落定後再來解決台灣問題的思維成為主流,這是因為美國政府內部,特別是國務院內部,期待北京出現另一個不服從莫斯科領導的狄托元帥 (Marshall Josip B. Tito) 之故。

可惜,事與願違,北京沒有出現「狄托」,反而因為韓戰爆發,北京一面倒向蘇聯,並將美國視為死敵。


V. 韓戰爆發後,蔣介石在台灣重建的「中華民國政府」獲得對台澎的施政權

在美國對台灣及蔣介石流亡政權的處置大傷腦筋、舉棋不定、蔣介石統治集團惶惶如喪家之犬、中國難民及台灣本土人士恐懼不安之際,北韓獨裁者金日成突於1950年6月25日揮軍南侵,韓戰爆發,這一戰無意間扭轉了詭譎不安、混沌不清的台海局勢。

6月27日,杜魯門總統發表聲明,他宣佈美國第七艦隊在台海巡弋,將台海中立化,他也表明,台灣未來地位的決定必須等到太平洋地區安全恢復、對日和約簽訂、或者聯合國考慮之後,才能決定,此即「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之緣起。

杜魯門政府鑒於共黨勢力猖獗、蔣介石有反共的決心、蔣介石比較可能對台灣加以有效的控制、美國共和黨內及軍方有支持蔣的強大呼聲,也為 了建立及鞏固美國西太平洋第一島鏈的防衛線,只好放下對威權顢頇的蔣介石夫婦以及對貪腐的國民黨的不滿,最後放棄了「排除蔣介石對台灣的控制」的選項,牽就國際政治現實與顧及美國的國家利益,開始對流亡於台灣的蔣介石統治集團加以扶持,對蔣介石所控制的台灣開始進行援助,特別是在軍事與經濟兩方面,杜魯門政府透過種種實際的作為,無形中給予蔣介石在台灣重建的「中華民國政府」對台澎的施政權,雖然它沒有給予蔣在台灣重建的「中華民國」對台澎的主權。

在美國大規模及全面的援助下,台灣與日本、西歐一樣,進行戰後重建,並逐漸脫離開發中國家的行列。

美國政府於此時開始採取國際政治與國際法切割、施政權與主權議題分開處理的方式,來處理台灣問題,以便兼顧國際政治 現實、美國的國家利益與國際法,換言之,美國政府在擱置窒礙難決的台灣主權歸屬問題之同時,為了照顧美國的國家利益及台灣人民的利益,美國政府拒絕在法律上接受「中華民國政府」對台澎的主權主張,但又在事實上給予「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的施政權,此即「委任統治權」,這種兼顧國際政治與國際法律、兼顧現實與法理、兼顧利益與理想的處理方式,在艾森豪政府時代完全確立。

1970年,在第91屆美國國會第二會期,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美國安全協議和對外承諾小組委員會所舉辦的一項聽證中的證詞,最能說明及指明美國所持的「台灣法律地位未定」的立場以及美國給予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的施政權:「由於台澎沒有被任何現存的國際處分所包含,因此台澎主權是一項有待未來國際解決 的未決問題,.............美國承認中華民國做為對台澎的合法佔領國,並對台澎行使管轄權」(原文是: "As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are not covered by any existing international disposition, sovereignty over the area is an unsettled question subject to future international resolution.......... The United States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legitimately occupying and exercising jurisdiction over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1979年,美國卡特政府在法律上撤銷對「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政府」之承認,從那一年開始,根據規範美台關係的「台灣關係法」,對美國而言,事實上仍然存在的「中華民國」已非國家,它變成只是一個「被視同國家」的政治實體,而事實上仍然繼續運作的「中華民國政府」則被稱為「在台灣的統治當局」,但仍享有對台灣的施政權。

把「主權」與「施政權」分開處理,才能正確掌握及解釋美國的對台政策、美國在台灣事務上的實踐、與複雜萬端的台海國際政治現象。「台灣建州運動」首先將此加以指出與闡明,並成為構築「台灣建州運動」 的理論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台灣建州運動」不完全建築在這個理論或論述上,我們認為,不管台灣的法律地位是什麼,台灣均可向美國國會提出「加入美國」之申請。)

1952年,緊接著「舊金山和約」被簽字後,日本與蔣介石的「中華民國」簽訂「台北和約」,在「 台北和約」被簽署後,當時的「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即在立法院中說,「事實上我們控制著台澎,然而,微妙的國際現實導致台澎不屬於我們(中華民國),在目前的狀況下,日本無權把(台灣)移交給我們,即使日本想把(台澎主權)移轉給我們,我們也無法接受」,也就是說,葉公超說出了「中華民國政府」事實上統治與控制台澎、但「中華民國」卻沒有在法律上擁有台澎主權的奇特安排與現象。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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