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人這場尋求完全解放的戰爭中, 目的與手段的問題
撰述人: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David C. Chou)
發表日期:7/22/2013
一
華盛頓總統的治家格言中有一句話是: ''The ends justify the means.'' 台灣以前有一名紅得發紫的朱姓立法委員曾說:[政治是高明的騙術]. 照這種說法, 搞政治或者搞政治要搞出名堂, 那就可以或者應該不擇手段.
我們台灣人與台美人今天面對兇惡的老共與狡猾的老K(這兩者都是惡貫滿盈), 倘若我們要最終贏得一場面對狼狽為奸的老K與老共的戰爭, 以尋求台灣與台灣人的完全解放, 或者說, 為了達成對台灣人最有利的台灣前途解決方案, 為了聯合美國並有效反制老K與老共盜竊[被美國監護的台灣主權], 為了讓[在舊金山和約之下被不完全處分的台灣主權]能有機會在美國的主導與協助下進行對台灣人最有利的[完全或終局處分], 活在中國威脅與被老K出賣的陰影之下的台灣人究竟要怎麼打贏一場以寡擊眾.以弱勝強的逆勢上坡的戰爭?
二
這個問題很大, 要回答這個問題, 需要長篇大論, 我們今天只能簡略地就手段與方式這個層次來談.
首先, 我們必須提醒大家注意[台灣關係法](TRA), TRA十分明確地指出, 台灣前途必須以和平手段來解決, 或者說, 美國所定義的台海現狀不得被任何一方以非和平的方式片面地加以改變, 也就是說, 老共或中國人不得以非和平方式來改變台海現狀, 我們台灣人也無法以非和平的方式來從事建州(加入美國)或建國.
歷任的美國政府不斷地宣示, 台海現狀的改變必須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 至於[台灣人民的同意]是否包括台灣人民的自決與公投在內, 美國的立法部門至今尚未在這方面能通過有法律效力的法案, 美國的行政部門至今也尚未能在這方面進行正面的宣示, 總之, 未來台灣人民是否能夠透過自決與公投來加入美國或成為法理獨立或正常化的國家, 仍有待台灣人與台美人的努力以及美國政府的配合與協助, [台灣建州運動]未來必然會在這方面努力工作.
[台灣建州運動]由於主張[台灣加入美國], 所以我們在從事政治工作時, 我們的手段與方式必然要符合TRA的宗旨. 精神. 原則與規定, 至少不能違反它們, 換言之, 我們一定會以和平的手段並依對台灣人民有利的美國政策來推動對台灣人民與美國最有利的台灣前途解決方案.
三
我們台灣人與台美人念茲在茲的就是要將被加在台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建制]加以剷除, 但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現在TRA並沒有在法律上承認[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政府](但美國政府承認[至今仍然在台灣事實存在且在運作]的[中華民國]是[一個多年來未決的問題]), 現在TRA已將[中華民國]稱為台灣, 已將原來的[中華民國政府]稱為[在台灣的治理當局], 這個[在台灣的治理當局]現在已透過美國所珍惜與倡導的普世原則(民主原則).依定期與普遍的選舉(可惜尚未達到公平的標準與階段)來產生, 換言之, 倘若台灣人或在台灣島上的一群人沒有經過美國能夠加以認可的普選方式來產生政府, 不管它根據什麼理論. 什麼動機. 什麼理由. 什麼美國法院的判決中的幾個字(這些文字無關訴訟案件的主要issues的判決), 都不必指望美國政府會與他們進行接觸, 更不必指望美國政府會加以接受或承認.
在台灣人有[台灣即將覆亡]的危機感之時, 台灣人與台美人是否能自組政府來代表台灣人?
[台灣建州運動]不會反對也無權反對某些台灣人或台美人自組政府, 但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 美國政府不會與這些未經普選而產生的所謂[政府]接觸, 也不會接受與承認它們. 雖然如此, [台灣建州運動]也會對他們這種做法表示理解與尊重, 只是我們認為他們這樣做徒勞無功, 不會對台灣人有任何實際的幫助, 對台灣前途的解決也不會起到什麼正面與積極的作用.不過, 倘若它們以欺騙與不實的方式來取得台灣人或台美人的信任與支持, 甚至以欺騙的手段來斂財, [台灣建州運動]不會加以苟同.
就我們了解, 在台美人之中有一兩位愛台護台的長者極力主張台灣人自組政府, 也主張可以透過發行與販賣[護照]與[身分證]的方式來凸顯與建立[台灣人的認同]及[台灣人的身分], 他們認為只要能形成一股勢力或者能得到許多台灣人的支持, 美國政府最終也不得不要加以接觸. 接受與承認, 他們甚至暗示台灣人可以不擇手段. [台灣建州運動]對這一兩位台美人長者的動機與立意不但能夠加以理解, 甚至能夠加以尊重. 但是我們要指出, 攀附在這一兩位台美人長者身邊的黨派卻難免歪曲或渲染, 這些黨派把台美人長者的建議歪曲為[美國政府的旨意], 把台美人長者的觀點渲染成[美國政府的指令], 以此來蒙騙或誤導台灣人與台美人, [台灣建州運動]對這種做法不能加以苟同.
[台灣建州運動]一向認為, 台灣人與台美人的任何政治黨派都有權提出台灣前途解決方案, 把它的正當性. 必要性以及對優越性(對台灣人民及美國的利益)都說出來, 並向台灣人民及美國政府訴求, 以爭取台灣人民的支持與美國政府的協助, 倘若能說出該方案的[合法性]及可行性, 那就更理想.
提出台灣前途解決方案是我們的權利, 這些方案是主張.願景.希望.夢想與訴求, 不能被解為或等同為欺騙.illusion或fiction.
例如, 我們有權主張[台灣加入美國, 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是我們要為台灣人民及台美人提供一個願景.目標.理想.希望與夢想, 這是政治工作的正常操作手法與常規, 但若我們說[台灣現在已是美國的領地], 或者說[美國政府已把台灣列為美國的一塊領地], 那就是偽論述. 不實的陳述. 謬誤或欺騙. 建州派要走正道, 我們不會去欺騙自己的同志. 我們的支持者.台美人以及台灣人.
四
台灣人(指反對中國及老K盜竊台灣主權的台灣住民)的黨派之間可以就它們的政治主張的正當性.必要性.優越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加以論辯, 也可以就它們的主張. 理論. 路線策略及政策進行論辯, 但無論如何絕對不可以涉及人身攻擊或人格謀殺, 在幾年前, 台灣某個政治金光黨的文宣打手就曾肆無忌憚地對[台灣建州運動]的發起人進行中傷與誹謗, 這個邪惡的政治金光黨現在已經四分五裂, 成為政壇的笑柄, 但由於他們胡作非為, 讓台灣的政治工作者難以團結合作, 徒讓親痛仇快.
讀到這裡, 可能會有一些台灣人與台美人笑建州派是一群迂腐的與不食人間煙火的書生與蛋頭, 如果您有這種想法或結論, 那只是一種誤解, 若純屬書生與蛋頭, 那就不宜從事政治.
我們今天就這個議題就暫時說到這裡, 以後有機會再多說或進行補充.
撰述人: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David C. Chou)
發表日期:7/22/2013
一
華盛頓總統的治家格言中有一句話是: ''The ends justify the means.'' 台灣以前有一名紅得發紫的朱姓立法委員曾說:[政治是高明的騙術]. 照這種說法, 搞政治或者搞政治要搞出名堂, 那就可以或者應該不擇手段.
我們台灣人與台美人今天面對兇惡的老共與狡猾的老K(這兩者都是惡貫滿盈), 倘若我們要最終贏得一場面對狼狽為奸的老K與老共的戰爭, 以尋求台灣與台灣人的完全解放, 或者說, 為了達成對台灣人最有利的台灣前途解決方案, 為了聯合美國並有效反制老K與老共盜竊[被美國監護的台灣主權], 為了讓[在舊金山和約之下被不完全處分的台灣主權]能有機會在美國的主導與協助下進行對台灣人最有利的[完全或終局處分], 活在中國威脅與被老K出賣的陰影之下的台灣人究竟要怎麼打贏一場以寡擊眾.以弱勝強的逆勢上坡的戰爭?
二
這個問題很大, 要回答這個問題, 需要長篇大論, 我們今天只能簡略地就手段與方式這個層次來談.
首先, 我們必須提醒大家注意[台灣關係法](TRA), TRA十分明確地指出, 台灣前途必須以和平手段來解決, 或者說, 美國所定義的台海現狀不得被任何一方以非和平的方式片面地加以改變, 也就是說, 老共或中國人不得以非和平方式來改變台海現狀, 我們台灣人也無法以非和平的方式來從事建州(加入美國)或建國.
歷任的美國政府不斷地宣示, 台海現狀的改變必須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 至於[台灣人民的同意]是否包括台灣人民的自決與公投在內, 美國的立法部門至今尚未在這方面能通過有法律效力的法案, 美國的行政部門至今也尚未能在這方面進行正面的宣示, 總之, 未來台灣人民是否能夠透過自決與公投來加入美國或成為法理獨立或正常化的國家, 仍有待台灣人與台美人的努力以及美國政府的配合與協助, [台灣建州運動]未來必然會在這方面努力工作.
[台灣建州運動]由於主張[台灣加入美國], 所以我們在從事政治工作時, 我們的手段與方式必然要符合TRA的宗旨. 精神. 原則與規定, 至少不能違反它們, 換言之, 我們一定會以和平的手段並依對台灣人民有利的美國政策來推動對台灣人民與美國最有利的台灣前途解決方案.
三
我們台灣人與台美人念茲在茲的就是要將被加在台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建制]加以剷除, 但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現在TRA並沒有在法律上承認[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政府](但美國政府承認[至今仍然在台灣事實存在且在運作]的[中華民國]是[一個多年來未決的問題]), 現在TRA已將[中華民國]稱為台灣, 已將原來的[中華民國政府]稱為[在台灣的治理當局], 這個[在台灣的治理當局]現在已透過美國所珍惜與倡導的普世原則(民主原則).依定期與普遍的選舉(可惜尚未達到公平的標準與階段)來產生, 換言之, 倘若台灣人或在台灣島上的一群人沒有經過美國能夠加以認可的普選方式來產生政府, 不管它根據什麼理論. 什麼動機. 什麼理由. 什麼美國法院的判決中的幾個字(這些文字無關訴訟案件的主要issues的判決), 都不必指望美國政府會與他們進行接觸, 更不必指望美國政府會加以接受或承認.
在台灣人有[台灣即將覆亡]的危機感之時, 台灣人與台美人是否能自組政府來代表台灣人?
[台灣建州運動]不會反對也無權反對某些台灣人或台美人自組政府, 但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 美國政府不會與這些未經普選而產生的所謂[政府]接觸, 也不會接受與承認它們. 雖然如此, [台灣建州運動]也會對他們這種做法表示理解與尊重, 只是我們認為他們這樣做徒勞無功, 不會對台灣人有任何實際的幫助, 對台灣前途的解決也不會起到什麼正面與積極的作用.不過, 倘若它們以欺騙與不實的方式來取得台灣人或台美人的信任與支持, 甚至以欺騙的手段來斂財, [台灣建州運動]不會加以苟同.
就我們了解, 在台美人之中有一兩位愛台護台的長者極力主張台灣人自組政府, 也主張可以透過發行與販賣[護照]與[身分證]的方式來凸顯與建立[台灣人的認同]及[台灣人的身分], 他們認為只要能形成一股勢力或者能得到許多台灣人的支持, 美國政府最終也不得不要加以接觸. 接受與承認, 他們甚至暗示台灣人可以不擇手段. [台灣建州運動]對這一兩位台美人長者的動機與立意不但能夠加以理解, 甚至能夠加以尊重. 但是我們要指出, 攀附在這一兩位台美人長者身邊的黨派卻難免歪曲或渲染, 這些黨派把台美人長者的建議歪曲為[美國政府的旨意], 把台美人長者的觀點渲染成[美國政府的指令], 以此來蒙騙或誤導台灣人與台美人, [台灣建州運動]對這種做法不能加以苟同.
[台灣建州運動]一向認為, 台灣人與台美人的任何政治黨派都有權提出台灣前途解決方案, 把它的正當性. 必要性以及對優越性(對台灣人民及美國的利益)都說出來, 並向台灣人民及美國政府訴求, 以爭取台灣人民的支持與美國政府的協助, 倘若能說出該方案的[合法性]及可行性, 那就更理想.
提出台灣前途解決方案是我們的權利, 這些方案是主張.願景.希望.夢想與訴求, 不能被解為或等同為欺騙.illusion或fiction.
例如, 我們有權主張[台灣加入美國, 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是我們要為台灣人民及台美人提供一個願景.目標.理想.希望與夢想, 這是政治工作的正常操作手法與常規, 但若我們說[台灣現在已是美國的領地], 或者說[美國政府已把台灣列為美國的一塊領地], 那就是偽論述. 不實的陳述. 謬誤或欺騙. 建州派要走正道, 我們不會去欺騙自己的同志. 我們的支持者.台美人以及台灣人.
四
台灣人(指反對中國及老K盜竊台灣主權的台灣住民)的黨派之間可以就它們的政治主張的正當性.必要性.優越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加以論辯, 也可以就它們的主張. 理論. 路線策略及政策進行論辯, 但無論如何絕對不可以涉及人身攻擊或人格謀殺, 在幾年前, 台灣某個政治金光黨的文宣打手就曾肆無忌憚地對[台灣建州運動]的發起人進行中傷與誹謗, 這個邪惡的政治金光黨現在已經四分五裂, 成為政壇的笑柄, 但由於他們胡作非為, 讓台灣的政治工作者難以團結合作, 徒讓親痛仇快.
讀到這裡, 可能會有一些台灣人與台美人笑建州派是一群迂腐的與不食人間煙火的書生與蛋頭, 如果您有這種想法或結論, 那只是一種誤解, 若純屬書生與蛋頭, 那就不宜從事政治.
我們今天就這個議題就暫時說到這裡, 以後有機會再多說或進行補充.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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