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was founded by David C. Chou in 1994. It advocates Taiwan becom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leading to statehood.
簡介
[台灣建州運動]在1994年被周威霖與他的同志們在台灣建立, 這個運動主張[台灣人民在美國政府所認為的適當時機, 透過自決與公投, 加入美國], 第一個階段先讓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第二階段再經一次公投成為美國一州.

[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是台灣前途解決的[中程解決方案], 在台灣成為美國領地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台灣領地人民再來進行第二次的公投, 那時公投的選項當然可以包括[台灣成為美國一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繼續做為美國的領地]及其它的方案.

[台灣建州運動]現階段極力主張與強力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領地], 這應該是 [反國民黨統治當局及中國聯手偷竊台灣主權] 的所有台灣住民目前最好的選擇.

在[舊金山和約]中被日本拋棄的台灣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台灣建州運動]決心與台灣住民. 台美人.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一起捍衛台灣主權, 並呼籲台灣住民將台灣主權正式交給美利堅合眾國, 以維護並促進台灣人民與美國的共同利益.

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在長山老先生在美國政府某單位擔任公職時 ,美國國務院官員發出的兩封信

在長山老先生在美國政府某單位擔任公職時 ,美國國務院官員發出的兩封信

「台灣建州運動」自1994年創立與公開活動以來,公開發表的statement是「台灣法律地位未定,但被日本拋棄的、歸屬尚未確立的台澎主權至今仍在美國政府的政治監護之中」。

用最簡單的語言來說,就是美國以「主要戰勝國」及「主要佔領國」(「舊金山和約」的用詞)的身份,保管了被日本拋棄、但沒有收受國的台澎主權(台澎法律地位未定),可是美國並沒有擁有台灣主權

但是跟在周威霖後面研究「台灣法律地位」的Mr. Jeff Geer與Mr. Richard Hartzell卻說,「美國握有(holds)台灣主權」,他們使用”hold”這個字,所以容易引起誤解,因為它有「持有」、「佔有」或「擁有」(有所有權)之意。



在11/13/2013,我們在建州臉書網頁張貼了「答覆Mr. Frank Shen (沈博均先生): 建州運動從來不認為『台灣是美國在海外的未合併領土』」一文,我們在該文中說:

//讓我們首先指出: 4/24/2006,[美國國務院台灣協調辦公室主任]Clifford [A. Hart, Jr.]在一封信中,答覆有關「台灣是美國軍事政府統治下的海外未合併領土」的理論,他說,有人提出一種說法,"conjecturing that Taiwan might be a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a position that differs from our official policy and that has no historical and legal basis" (臆測台灣可能是美國的領土,此項立場與美國官方的政策不同,且沒有歷史與法律的基礎)。//



建州運動在過去發表的文章中,已多此次提及美國國務院台灣協調辦公室前主任夏千福 (Mr. Clifford A. Hart, Jr.,現在是美國駐香港的總領事)所寫的那封信,也多次提及該辦公室的前副主任Ms. Sue L. Bremer所寫的信,由於夏千福那封信否定了「台灣X政府」與後來的「台X政府」所賴以建立或存在的”Geer-Hartzell Theory”,所以這個理論的建立者以及所謂的「台灣X政府」與「台X政府」都不敢提及這兩封信,如果讓大家都知道這兩封信,他們或它們就玩不下去了或不好玩下去了。

夏千福這封信是在與「台灣X政府」及「台X政府」有很深的關係的長山老先生在美國政府某單位擔任公職時所發出的信,在稍後,台灣協調辦公室的副主任又發出另一封信,這兩封信都說明或證明一件事: 即使可敬的且愛台護台的長山老先生十分能幹,即使「他與前國務卿Condi Rice有密切的關係、又可直通白宮」的傳聞是真的,但他也無法讓美國政府那部機器接受”Geer-Hartzell Theory”,無法讓美國政府接受他的「台灣國」理念與主張,相反地,在長山老先生在美國政府某單位擔任公職時,也正是阿扁推動「台灣正常化議程」被華府打壓得最厲害的時期。

接下去,我們要說: 以前長山老先生在美國政府某單位擔任公職時,有心要幫台灣與台灣人,都已無能為力,愛莫能助,如今他老人家已不再擔任公職,即使所謂的「台X政府」擁抱他老人家,即使他老人家想幫所謂的「台X政府」,他也很難使得上力(我們這樣說,不是我們不尊重老先生,相反地,我們很尊敬他,但是「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我們不會因為尊敬老先生,就不再進行理智的思考及獨立的判斷)。

不過,老先生「被『台X政府』擁抱」的確可以讓所謂的「台X政府」有製造神話與想像的空間,這一點台灣人與台美人不能不察。



6/26/2007,台灣協調辦公室的副主任Sue L. Bremer回了一封信給關心台灣法律地位與台灣前途的228遺族郭勝華醫師(Dr. Margaret S. Lu,又名Victoria Kuo,Lu是她夫家的姓),由於這封信很重要,所以我們今天準備加以全文介紹與解說

Sue是以國務院的專用信紙來寫,最上頭有國務院的徽章、地址、日期(June 26, 2007),最下面又有Sue的職銜(Deputy Director, Taiwan Coordination Office)與署名,還有Margaret的全名與學術及專業教育學位頭銜(M.D., M.P.H.),所以這是正式的信件。

Dear Dr. Lu,
Thank you for your letter of June 4 to Secretary Rice. You asked whether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holding” Taiwan’s sovereignty since 1945 and whether Taiwan, like Puerto Rico, is part of the United States. 郭勝華醫師在讀過或接觸過Geer-Hartzell的著作與論述之後,在6/4/2007給當時的國務卿Condi Rice寫信,Condi的辦公室把該信轉給最下級的該管單位(台灣協調辦公室)來處理,台灣協調辦公室就交給副主任來進行答覆。

Margaret問了兩個問題:
(1)美國是否從1945年以來就一直”holding”台灣主權?
(2)台灣是否像波多黎各一樣,也是美國的一部分?

Margaret是因為讀了何瑞元的論述(何瑞元宣稱「台灣是美國軍事政府統治下的美國海外未合法領土」),所以才會問這些問題。若她讀的是周威霖的論述,她就不會這樣問,因為周威霖從來沒有說「台灣已是美國的一部分」,而是主張「台灣成為美國的一部分」。



Sue的回信的第二段,我們分幾部分來說明:

(a)The United States has never claimed to have acquired title to Taiwan by law, treaty or conquest. (美國一直沒有根據法律、條約或征服而宣稱已取得台灣的title) 我們在11/13/2013「答覆Mr. Frank Shen (沈博均先生): 建州運動從來不認為『台灣是美國在海外的未合併領土』」一文中所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在”Geer-Hartzell Theory”於2003年左右出爐後,建州運動就沒有贊同過它,理由是: 那只是學者(有的甚至還是沒受過一天的法學院科班訓練、半路出家的「國際法研究者」)在象牙塔中製造出來的、很難通過檢驗的純理論,我們在當時就指出: 由於美國政府的三個部門從未透過任何作為,如聲明、行政命令、國際條約、法案、決議案或裁決,來將台灣與澎湖納為美國的海外unincorporated territory,所以台澎現在仍非「美國的海外未合併領地」。//

讀過建州派的理論與論述之後,就會知道所謂「何瑞元理論」或「何瑞元論述」的謬誤,若再讀稍後出現的Clifford A. Hart 及Sue Bremer信函,那就更能確信或確知其謬誤。

(b)Our relations with Taiwan are governed by the three Joint Communiques and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The 1972 Shanghai Communique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s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Although the United States recognizes the PRC Government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we have not formally recognized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In fact, we have not made any determination as to Taiwan’s political status. Our consistent position remains that the sovereignty of Taiwan is a question to be decided peacefully by the Chinese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我們過去的文章一直以美國政府官員及國會在若干正式場合中或文件中對”acknowledge”一字的解讀來進行說明,我們說,美國在「美中三公報」中並沒有承認或接受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我們也多次說過,「台灣關係法」的立法係建築在國會與白宮「有台灣法律地位未定的共識」之上。

讀了Sue這封信後,我們就夠夠更加明白。她說: “Although the United States recognizes the PRC Government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we have not formally recognized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In fact, we have not made any determination as to Taiwan’s political status. “ (美國一直沒有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事實上,美國對台灣的政治地位一直沒有做出決定。)

比較麻煩的是Sue這麼說: Our consistent position remains that the sovereignty of Taiwan is a question to be decided peacefully by the Chinese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不過如果大家讀過建州派對”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的解讀,大家也就不會那麼害怕,不過,雖然台灣人無需害怕,但我們必須很努力或者努力不懈,我們必須讓絕大多數的台灣住民不要有或放棄「中國認同或中國人的認同」。

Sue的信函最後一段是: “I hope this information is helpful to you.” 建州派希望Margaret現在已經讀懂那封信,終於明白所謂「何瑞元理論」或「何瑞元論述」的謬誤。Margaret在2007年顯然沒有讀懂,所以才會在2010年著了「林姓政治神棍」與「”TCG”政治金光黨」的道,被騙去華盛頓擔任所謂「台灣X政府駐華盛頓代表」,但沒三天,她就因為發現沒有對口單位可以進行官式接觸,因而離開華盛頓,這真是一場不堪回首的兒戲與鬧劇,讓台灣歷史又增添了一個小小的丑劇註腳。

台灣建州運動發起人周威霖
David C. Chou
Founder,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an organization devoted in current stage to making Taiwan a territorial commonwealth of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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